有機農業一般共有的要求是不使用化學合成農藥、化學合成肥料、基因改造生物、動物及植物生長調節劑等非天然物質的農產品生產加工過程。有機農業相關標準在國際上有多樣化的發展,然而許多國家有制定相關行政程序甚或專屬法律進行各自境內通用基本標準的一致化與法制化,但通常將相關驗證工作開放給經認證的第三方組織,各國行政機構僅進行各環節的監督。
相關標準的內容很大程度是基於國際有機農業運動聯盟,一個在1972年成立,由世界各地有機農業組織合組而成的國際組織。根據他們對有機農業的定義:
“ 有機農業是一種能維護土壤、生態系統和人類健康的生產體系,她遵從當地的生態節律、生物多樣性和自然循環,而不依賴會帶來不利影響的投入物質。有機農業是傳統農業、創新思維和科學技術的結合,她有利於保護我們所共享的生存環境,也有利於促進包括人類在內的自然界的公平與和諧共生。
國際通行的農產品分類中的「有機農產品」定義,是指在農產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過程中不使用化學合成的農藥、化肥、生長調節劑、飼料添加劑等化學物質,以及基因工程生物及其產物,而是遵循自然規律和生態學原理,採取一系列可持續發展的農業技術,根據有機農業生產的規範生產加工,並經獨立的認證機構認證的農產品及其加工產品。有機農產品是純天然、無污染、安全營養的食品喔,也稱為"生態食品"。在國際食品法典中對有機農產品的生產、加工、貿易有明確規定,該規定是國際食品貿易仲裁的重要依據。
※本文資料來源 [ 維基百科-有機農業 ]